旅游指南
2018-01-17
海关和出入境须知
特别提醒:1.近来有中国游客从印度境内携带小叶紫檀木制品回国,被印度海关查扣。未经加工的小叶紫檀木在印度属于严禁携带出境的物品,请务必遵守他国法律。
2.根据印度法律,买卖象牙制品及携带象牙制品出境属于违法行为。
3.印度海关要求不得携带超过7500卢比的现金出境,违反的话现金被没收或者被罚款。
不要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印度。如果对自己携带的物品是否需申报没有把握,请走海关的红色通道。
一、海关要求
印度海关要求,随身携带现金如超过5000美金或等值外币,则需申报。如连同现钞一起超过1万美元或等值外汇,亦需申报。中国旅客可携带价值不超过4000卢比的礼品,外加200支香烟,或50支雪茄,或250克烟丝和1公升烈酒。
二、禁止物品
(一)进口。印度对活动物、牛肉及牛内脏、猪肉、活鱼、鸟蛋、纺织品、宝石、植物和种子、部分杀虫剂、药品及化学品、电子产品以及基因产品等实行进口许可证制度。对原油、矿产品、食品等实行国营企业专营,如石油产品由国有石油公司进口,氮、磷、钾及复合化学肥料由矿物与金属贸易公司进口,维生素A类药品由国营贸易公司进口,油及种子由国营贸易公司与印度斯坦植物油公司进口,谷类由印度粮食公司进口等。印度禁止进口的商品包括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象牙、动物油脂类产品以及危险废品等。
(二)出口。为稳定物价、抑制通胀、保障国内市场供应,印度政府曾于2006年6月禁止食糖、小扁豆和小麦出口;2007年10月禁止小麦及其制粉出口;2008年3月禁止食用油出口;2008年4月禁止非巴斯玛蒂大米出口,并上调巴斯玛蒂大米最低出口价;2010年4月,禁止棉花产品及废棉出口;2010年12月,禁止洋葱出口;2011年2月,禁止奶粉及其衍生物酪蛋白的出口。
三、入境检疫
(一)入境。根据印度移民局规定,任何人(6个月以下婴儿除外)通过飞机或轮船抵达印度,若其无黄热病接种证明,且抵达前6天之内曾在疫区停留,或其所乘坐轮船30天内从疫区始发或经停且无按世界卫生组织所规定之程序进行防疫处理,需进行为期6天的防疫隔离。
(二)离境。印度政府对自印度离境乘客无体检、防疫要求。
(三)预防接种。印度海关对预防接种等防疫无要求。
四、检验检疫
(一)动物。印度农业部下属的畜牧、奶业与渔业局(DADF)负责动物检疫工作。凡进口商进口家禽、猪、羊肉、奶制品、蛋制品和动物源宠物饲料均须向该局申请动物检疫,并在获得相关检疫证书后方准进口。
(二)植物。印度农业部下属的植物保育与检疫局(DPPQS)负责植物检疫工作。进口植物及植物产品应在印度的边境口岸接受驻点植检人员检查,同时,进口商须出示产品原产国有关机构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
木质包装进境检疫要求规定:所有使用含植物材料的包装,包括干草、麦秆、木刨花、碎木片、锯屑、废木料、木托盘、垫木、木纤维、泥炭藓等,在出口到印度前均须由出口方政府按国际植物保护公约或出口方政府规定的格式,出具植物检疫证书。所有进口木质包装材料必须使用干热处理、溴甲烷熏蒸处理或化学渗透处理及其他国际标准认可的除害方法处理,并在植检证书上标明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