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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春节两天外,九华山景区春节期间实施“禁放”

2018-02-09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为

  确保春节期间防火安全,落实“蓝天保卫战”行动要求,目前池州九华山风景区已全面启动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根据《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携带烟花爆竹进入九华山——天门以上的核心景区,同时严禁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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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部门组成的缉查组在对上山车辆进行检查。

  对于爆竹燃放的时间和地点,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明确规定,辖区——天门以上的核心景区,燃放爆竹时间为除夕0时至次年的正月初一24时(共计48小时),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燃放地点必须为单位(寺庙)、自家住宅门前(限生活区范围内),且燃放的爆竹不得超过一万响,严禁超体量、超范围爆竹和任何形式烟花燃放。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从景区管理部门获悉,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将对违反“禁放”规定,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实行责任查究制度,对相关单位、人员实施处罚。因燃放烟花爆竹酿成火灾等事故触犯刑法的,执法部门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据介绍,2月8日起,由池州市公安、运管、安监、行政执法等多个部门组成的“禁放”查缉组,在九华山S219省道乔安检查站设置了卡点,开展“禁放”稽查,禁止未经批准的烟花爆竹进入核心景区。九华山警方也提醒核心景区居民及广大来山游客,为了景区消防安全以及游客自身安全,切勿违反景区“禁放”通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周宏伟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春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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