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八项措施 双鸭山市旅游行业连续十年实现安全零事故
2011-12-05
2011年以来,双鸭山市外事侨务旅游局牢固树立“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理念,采取八项措施强化旅游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全市旅游行业连续十年实现安全零事故。
一是坚持“安全监管责任化”。为加强对全市旅游行业的安全监管,双鸭山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旅游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领导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全局与四县旅游局及各区旅游职能部门,主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与行业安全监管具体负责人之间签订了2011年旅游安全生产责任状,逐级落实旅游安全责任到人头。
二是坚持“安全管理制度化”。双鸭山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基层为主”的工作原则。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安全法律法规,细化、完善了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机构工作制度,还在A级景区推行项目、价格及程序明示等消费明示制度,要求景区将12315消费警示牌悬挂于明显位置,逐步将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三是坚持“安全培训经常化”。双鸭山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将旅游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纳入了旅游从业人员岗前、岗位培训的必备内容,提高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同时,通过发放安全须知、开辟安全教育专栏,增强安全引导与提示,提高旅游从业人员及广大游客的安全意识及抗风险能力。
四是坚持“隐患排查定期化”。双鸭山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定期组织对全市的旅行社、星级饭店和A级景区等旅游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督促A级旅游景区对大型游乐设施进行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对游船、游乐设施、险峻路段进行安全检查检测。针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建立隐患档案,限期整改,并坚持跟踪问效,直至隐患排除。
五是坚持“应急预案必备化”。双鸭山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将应急预案的制定作为应急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旅游工作实际,修订了《双鸭山市旅游团体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双鸭山市星级饭店重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各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业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完善了应急救援预案。
六是坚持“应急演练常态化”。为提高员工及游客防范和处置安全事故的能力,切实做到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种安全事件,有效控制和降低各种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双鸭山市外事侨务旅游局不断加强应急演练工作督导力度,组织五环大酒店、安邦河湿地公园等旅游企业结合各自实际经常性地开展综合应急演练及单项演练,使应急演练形成常态化。
七是坚持“责任险投保绝对化”。双鸭山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大力宣传推进、检查督导旅行社责任险投保工作,各旅行社能够做到积极投保、按时续保,保障了责任险投保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全市旅行社投保率达100%,实现了责任险投保绝对化。
八是坚持“旅游合同规范化”。为保障旅游市场的繁荣稳定,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双鸭山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在全市旅行社中全面推行了国家旅游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推出的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及黑龙江省一日游合同和黑龙江省乡村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严查霸王条款,规范旅游市场秩序,避免了社客之间矛盾纠纷的产生。
通过旅游行业安全监管八项措施的实施,增强了旅游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了旅游安全监管水平和旅游从业人员安全服务技能,夯实了旅游安全工作基础,确保了行业平安有序发展,全市旅游行业连续十年实现安全零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