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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隔离政策最新2021年12月20日

2021-12-20

道滘

道滘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为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我镇有关疫情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严格人员管理和出行管理

近14天内有发生疫情地区旅居史来莞返莞人员及有大朗旅居史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园区)、工作单位、楼盘小区或所住酒店报告,分级分类严格按规定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莞、不出省,确需离莞出省的,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旅行社等要带头落实非必要不离莞、不出省要求。

二、严控聚集性活动

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聚会活动、文娱活动等聚集性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三、

强化重点场所防控措施

全镇各类场所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并严格控制瞬时流量。网吧、娱乐场所(KTV、歌舞厅、游艺厅)、电影院、健身场所、游泳池、酒吧、足浴店、棋牌室、麻将房等密闭娱乐场所及图书馆、展览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场所暂停开放。

四、严格交通防控

莞惠城轨道滘站、公共汽车站等交通站场加强人流引导,避免人员聚集,认真查验旅客信息,落实体温检测、亮码出行、戴口罩、严禁红黄码人员搭乘等防控要求;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严格落实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并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五、强化“哨点”作用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升哨点监测敏感性,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切实做好就诊人员流行病学史和症状问询,凡是出现新冠“十大症状”之一者,严格执行闭环管理,由救护车进行转运。道滘医院要严格落实发热门诊患者100%核酸检测、流行病学史问诊,特别要着重询问是否有大朗旅居史。就诊人未有核酸结果前,一律留观,待核酸阴性后方可离开。零售药店要落实对有新冠“十大症状”的购买药物人员实名登记,第一时间上报道滘市场监管分局推送镇疾控安排“三人小组”落实排查,异常信息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六、加强教学活动和特殊机构管控

各级各类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严格人员进出管理,非本校(机构)人员不得进入,暂停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之外的其他聚集性活动,师生员工做好每日早晚健康监测。福利机构、养老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暂停探视活动。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暂停对外开放。

七、配合隔离管控

我镇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分级分类健康管理,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措施及管控区域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配合核酸检测

广大市民群众要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遵守采样检测点的现场秩序,落实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等防控措施。

九、加强个人防护

广大市民要树立个人是自己第一健康责任人的意识,坚持“个人防控四要”,即口罩要戴、社交距离要留、个人卫生要做、新冠疫苗要接种,坚持做到常通风、常洗手、常消毒、测体温,疫情防控期间应尽量减少外出。

十、严格追究责任

对不配合管理,妨碍、阻挠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其他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广大市民群众要密切关注疫情相关信息,如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应当主动向所在村(园区)、工作单位、楼盘小区报备,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佩戴口罩尽快到道滘医院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

以上疫情管控工作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道滘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19日

塘厦

塘厦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为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我镇有关疫情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严格人员管理。近14天内有发生疫情地区旅居史来莞返莞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分级分类严格按规定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12月5日后,到过大朗镇或与到过大朗镇的人有接触的人员,尽快到所在社区报备。

二、严格出行管理。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莞、不出省,确需离莞出省的,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旅行社等要带头落实非必要不离莞、不出省要求。

三、严控聚集性活动。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聚会活动、文娱活动等聚集性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四、强化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全镇各类场所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并严格控制瞬时流量。辖区内网吧、娱乐场所(KTV、歌舞厅、游艺厅)、电影院、健身场所、游泳池、酒吧、足浴店、棋牌室、麻将房等密闭娱乐场所暂停开放 。

五、严格交通防控。公路、铁路等交通站场加强人流引导,避免人员集聚,认真查验旅客信息,落实体温检测、亮码出行、戴口罩、严禁红黄码人员搭乘等防控要求;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严格落实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并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六、强化“哨点”作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升哨点监测敏感性,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切实做好就诊人员流行病学史和症状问询,凡是出现新冠“十大症状”之一者,严格执行闭环管理,由救护车进行转运。广东医科大学附属东莞第一医院、三局医院要严格落实发热门诊(室)患者100%核酸检测、预检分诊,特别要着重询问是否有大朗旅居史。就诊人未有核酸结果前,一律留观,待核酸阴性后方可离开。零售药店要落实对有新冠“十大症状”的购买药物人员实名登记,要第一时间上报市场监管分局推送,社卫中心及社区“三人小组”落实排查,异常信息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七、加强教学活动和特殊机构管控。各级各类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严格人员进出管理,非本校(机构)人员不得进入,暂停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之外的其他聚集性活动,师生员工做好每日早晚健康监测。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所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暂停探视活动。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暂停对外开放。

八、配合隔离管控。我镇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分级分类健康管理,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措施及管控区域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配合核酸检测。广大市民群众要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遵守采样检测点的现场秩序,落实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等防控措施。

十、加强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树立个人是自己第一健康责任人的意识,坚持“个人防控四要”,即口罩要戴、社交距离要留、个人卫生要做、新冠疫苗要种,坚持做到常通风、常洗手、常消毒、测体温,疫情防控期间应尽量减少外出。

广大市民群众密切关注疫情相关信息,如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应当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

以上疫情管控工作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塘厦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18日

横沥

横沥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发展形势和我镇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为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切实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我镇有关疫情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严格人员管理。近14天内有发生疫情地区旅居史来我镇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工业园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分级分类严格按规定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二、严格出行管理。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莞、不出省,确需离莞出省的,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旅行社等要带头落实非必要不离莞、不出省要求。

三、强化重点场所疫情防控管理。全镇各类场所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查验粤康码、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健全进场分时段预约制度,引导错峰预约进场,严格控制进场人员数量,严防人员扎堆、聚集。辖区内网吧、娱乐场所(KTV、歌舞厅、游艺厅)、电影院、健身场所、游泳池、酒吧、足浴店、棋牌室、麻将房等密闭场所暂停开放,餐饮单位暂停堂食。 重点场所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农贸市场、冷链从业人员、密闭半密闭场所从业人员等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和消杀工作。

四、全面加强大型活动的管控。暂停举办各类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五、强化“哨点”监测作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升哨点监测敏感性,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切实做好就诊人员流行病学史和症状问询,凡是出现新冠“十大症状”之一者,严格执行闭环管理,由救护车进行转运。横沥医院要严格落实发热门诊患者100%核酸检测、流行病学史问诊,特别要着重询问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零售药店要落实对有新冠“十大症状”的购买药物人员实名登记,要第一时间上报市场监管分局推送镇疾控安排“三人小组”落实排查,异常信息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六、严格交通防控。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认真查验旅客信息,严格落实亮码出行、戴口罩、严禁红黄码人员搭乘等防控要求,并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七、加强教学活动机构管控。各级各类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严格人员进出管理,非本校(机构)人员不得进入,暂停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之外的其他聚集性活动,师生员工做好每日早晚健康监测。

八、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广大市民群众要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遵守检测采样点的现场秩序,落实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等防控措施。

九、配合隔离管控。我镇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分级分类健康管理,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措施及管控区域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加强个人防疫防护。市民群众要持续强化防护意识,当好个人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室内常通风,不聚集、不聚餐,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主动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以上疫情管控工作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横沥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19日

洪梅

洪梅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根据我市疫情形势的最新发展情况,为进一步做好我镇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我镇疫情管控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加强人员管理。最近14天内有发生疫情地区旅居史来莞返莞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分级分类严格按规定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二、加强出行管理。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莞、不出省,确需离莞出省的,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等要带头落实非必要不离莞、不出省要求。

三、严控聚集性活动。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聚会活动、文娱活动等聚集性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四、强化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全镇各类场所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卡、规范佩戴口罩,落实每天环境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落实限人流、预约、错峰防控要求,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并严格控制瞬时人流量。辖区内网吧、娱乐场所(KTV、歌舞厅)、健身场所、酒吧、足浴店、棋牌室、麻将房等密闭娱乐场所暂停开放。

五、加强交通管控。东莞西站、洪梅站等交通站场加强人流引导,避免人员集聚,认真查验旅客信息,落实体温检测、亮码出行、戴口罩、严禁红黄码人员搭乘等防控要求;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严格落实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并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及疫苗接种。

六、强化“哨点”作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升哨点监测敏感性,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切实做好就诊人员流行病学史和症状问询,凡是出现新冠“十大症状”之一者,严格执行闭环管理,由救护车进行转运。洪梅医院要严格落实发热门诊患者100%核酸检测、流行病学史问诊,特别要着重询问是否有疫区旅居史。就诊人未有核酸结果前,一律留观,待核酸阴性后方可离开。

七、加强教学活动和特殊机构管控。各级各类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严格人员进出管理,非本校(机构)人员不得进入,暂停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之外的其他聚集性活动,师生员工做好每日早晚健康监测。福利机构、养老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暂停探视活动。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暂停对外开放。

八、配合隔离管控。我镇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分级分类健康管理,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措施及管控区域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配合核酸检测。广大市民群众要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遵守采样检测点的现场秩序,落实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等防控措施。

十、加强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树立个人是自己第一健康责任人的意识,坚持“个人防控四要”,即口罩要戴、社交距离要留、个人卫生要做、新冠疫苗要种,坚持做到常通风、常洗手、常消毒、测体温,疫情防控期间应尽量减少外出。

广大市民群众要密切关注疫情相关信息,如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应当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

以上疫情管控工作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洪梅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19日

清溪

清溪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根据当前我镇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我镇有关疫情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主动报备登记,严格管控措施。全镇常住居民要主动做好莞e申报。近14天内有发生疫情地区旅居史来莞返莞人员(含大朗来清溪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分级分类严格按规定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对不遵守居家医学观察措施,擅自外出、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引起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严格出行管理。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莞、不出省,确需离莞出省的,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旅行社等带头落实非必要不离莞、不出省要求。

三、严控聚集性活动。会议活动、聚会活动、文娱活动等从严从紧进行管控,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尽量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

四、严格交通防控。交通站场加强人流引导,避免人员集聚,认真查验旅客信息;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严格落实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并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各类公共交通落实体温检测、亮码出行、戴口罩、严禁红黄码人员搭乘等防控要求。

五、强化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全镇各类场所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景区景点、餐饮单位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并严格控制瞬时流量;室内常通风,不聚集、不聚餐,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全面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和消杀工作。辖区内所有网吧、娱乐场所(KTV、歌舞厅、游艺厅)、演出场所、电影院、健身场所、酒吧、足浴店、洗浴中心、棋牌室、麻将房、桌游室等密闭半密闭通风不良场所暂停开放。

六、加强健康监测,规范就诊管理。若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嗅(味)觉丧失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早就近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治疗,不要自我购药治疗,就医途中不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卫生机构,一律不得擅自诊治发热患者,对发现的相关症状患者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进行信息登记报告,并闭环转运至发热门诊就诊。各零售药店暂停销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目录》内药品,严格执行顾客到店“三查验”,发现发热和非绿码人员上报三人小组。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将依法严查重处。

七、加强教育教学活动管理,严管特殊机构。各级各类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严格人员进出管理,非本校(机构)人员不得进入,暂停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之外的其他聚集性活动,师生员工做好每日早晚健康监测。养老机构、托育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暂停探视活动。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暂停对外开放。

八、履行公民责任,主动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所有适龄无禁忌症人群均应主动接种。已完成全程接种的满180天可主动接种加强针。

广大市民群众密切关注疫情相关信息,如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应当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

以上疫情管控工作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清溪镇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19日

望牛墩

望牛墩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为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我镇有关疫情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严格人员管理。近14天内有发生疫情地区旅居史来莞返莞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分级分类严格按规定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12月5日后,到过大朗镇或与到过大朗镇的人有接触的人员,尽快到所在村(社区)报备。

二、严格出行管理。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莞、不出省,确需离莞出省的,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旅行社等要带头落实非必要不离莞、不出省要求。

三、严控聚集性活动。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聚会活动、文娱活动等聚集性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四、强化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全镇各村(社区)、小区、 办公场所、公共场所的出入口要设置专人专卡,尤其是大型商超、农贸市场、餐饮旅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落实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各经营性场所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并严格控制瞬时流量。辖区内网吧、娱乐场所(KTV、歌舞厅、游艺厅)、电影院、健身场所、游泳池、酒吧、足浴店、棋牌室、麻将房等密闭娱乐场所暂停开放。

五、严格交通防控。公路、轨道等交通站场加强人流引导,避免人员集聚,认真查验旅客信息,落实体温检测、亮码出行、戴口罩、严禁红黄码人员搭乘等防控要求;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严格落实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并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六、强化“哨点”作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升哨点监测敏感性,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切实做好就诊人员流行病学史和症状问询,凡是出现新冠“十大症状”之一者,严格执行闭环管理,由救护车进行转运。望牛墩医院要严格落实发热门诊患者100%核酸检测、流行病学史问诊,特别要着重询问是否有大朗旅居史。就诊人未有核酸结果前,一律留观,待核酸阴性后方可离开。零售药店要落实对有新冠“十大症状”的购买药物人员实名登记,要第一时间上报市场监管分局推送镇疾控安排“三人小组”落实排查,异常信息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七、加强教学活动和特殊机构管控。各级各类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严格人员进出管理,非本校(机构)人员不得进入,暂停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之外的其他聚集性活动,师生员工做好每日早晚健康监测。福利机构、养老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暂停探视活动。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暂停对外开放。

八、配合隔离管控。我镇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分级分类健康管理,实施居家隔离措施及管控区域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配合核酸检测。广大市民群众要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遵守采样检测点的现场秩序,落实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等防控措施。

十、加强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树立个人是自己第一健康责任人的意识,坚持“个人防控四要”,即口罩要戴、社交距离要留、个人卫生要做、新冠疫苗要种,坚持做到常通风、常洗手、常消毒、测体温,疫情防控期间应尽量减少外出。

广大市民群众密切关注疫情相关信息,如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应当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

以上疫情管控工作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望牛墩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19日

石排

石排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发展形势和我镇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为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切实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我镇有关疫情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严格人员管理。近14天内有发生疫情地区旅居史来我镇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工业园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分级分类严格按规定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二、严格出行管理。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莞、不出省,确需离莞出省的,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旅行社等要带头落实非必要不离莞、不出省要求。

三、强化重点场所疫情防控管理。全镇各类场所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查验粤康码、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加强通风、消毒,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并严格控制瞬时流量,严防人员扎堆、聚集。辖区内网吧、娱乐场所(KTV、歌舞厅、游艺厅)、电影院、健身场所、游泳池、酒吧、足浴店、棋牌室、麻将房等密闭场所暂停开放。重点场所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农贸市场、冷链从业人员、密闭半密闭场所从业人员等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和消杀工作。企业要严格落实人员进出信息登记、测温、查验粤康码、规范戴口罩等措施,摸排到红码、黄码人员,要第一时间向属地村(社区)或燕岭集团报告,配合完成人员管控相关要求。严控各类聚集性活动,会议、培训、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积极引导企业员工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和做好个人健康管理。

四、全面加强大型活动的管控。暂停举办各类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五、强化“哨点”监测作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升哨点监测敏感性,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切实做好就诊人员流行病学史和症状问询,凡是出现新冠“十大症状”之一者,严格执行闭环管理,由救护车进行转运。石排医院要严格落实发热门诊患者100%核酸检测、流行病学史问诊,特别要着重询问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零售药店要落实对有新冠“十大症状”的购买药物人员实名登记,要第一时间上报市场监管分局推送镇卫生健康局安排“三人小组”落实排查,异常信息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六、严格交通防控。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认真查验旅客信息,严格落实亮码出行、戴口罩、严禁红黄码人员搭乘等防控要求,并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七、加强教学活动和特殊机构管控。各级各类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严格人员进出管理,非本校(机构)人员不得进入,暂停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之外的其他聚集性活动,师生员工做好每日早晚健康监测。养老机构等特殊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暂停探视活动。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暂停对外开放。

八、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广大市民群众要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遵守检测采样点的现场秩序,落实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等防控措施。

九、配合隔离管控。我镇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分级分类健康管理,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措施及管控区域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加强个人防疫防护。市民群众要持续强化防护意识,当好个人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室内常通风,不聚集,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主动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以上疫情管控工作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石排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19日

大岭山

大岭山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为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我镇有关疫情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严格人员管理和出行管理。近14天内有发生疫情地区旅居史来莞返莞人员及有大朗旅居史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分级分类严格按规定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莞、不出省,确需离莞出省的,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旅行社等要带头落实非必要不离莞、不出省要求。

二、严控聚集性活动。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聚会活动、文娱活动等聚集性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三、强化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全镇各类场所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并严格控制瞬时流量。网吧、娱乐场所(KTV、歌舞厅、游艺厅)、电影院、健身场所、游泳池、酒吧、足浴店、棋牌室、麻将房等密闭娱乐场所暂停开放。各村(社区)喜庆堂、广场等场所暂停开放。

四、严格交通防控。公路交通站场加强人流引导,避免人员集聚,认真查验旅客信息,落实体温检测、亮码出行、戴口罩、严禁红黄码人员搭乘等防控要求;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严格落实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并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五、强化“哨点”作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升哨点监测敏感性,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切实做好就诊人员流行病学史和症状问询,凡是出现新冠“十大症状”之一者,严格执行闭环管理,由救护车进行转运。东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要严格落实发热门诊患者100%核酸检测、流行病学史问诊,特别要着重询问是否有大朗旅居史。就诊人未有核酸结果前,一律留观,待核酸阴性后方可离开。零售药店要落实对有新冠“十大症状”的购买药物人员实名登记,同时将上述信息情况录入“省智慧药监购药人员信息登记报告系统”,未触发系统拦截后方可售药。如系统发生拦截提示购药人或用药人为“黄码”“红码”人员,不得向其销售药品,应指引其到附近发热门诊就医,同时立刻向当地三人小组报告。

六、加强教学活动和特殊机构管控。各级各类学校严格人员进出管理,非本校人员不得进入,暂停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之外的其他聚集性活动,师生员工做好每日早晚健康监测。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托幼机构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培训活动。福利机构、养老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暂停探视活动。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暂停对外开放。

七、配合隔离管控。我镇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分级分类健康管理,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措施及管控区域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配合核酸检测。广大市民群众要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遵守采样检测点的现场秩序,落实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等防控措施。

九、加强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树立个人是自己第一健康责任人的意识,坚持“个人防控四要”,即口罩要戴、社交距离要留、个人卫生要做、新冠疫苗要种,坚持做到常通风、常洗手、常消毒、测体温,疫情防控期间应尽量减少外出。

严格追究责任。对不配合管理,妨碍、阻挠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其他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广大市民群众要密切关注疫情相关信息,如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应当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以上疫情管控工作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大岭山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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