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指南
2021-10-09
自2021年10月7日3时起,莆田市全域均为低风险区。截至目前,莆田市原有划定的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已全部解除,各种查验点(交通卡口)全部撤除(央视新闻)
于调整疫情风险等级的通告(第36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市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0月7日3时起,对我市部分区域疫情风险调整如下:
一、秀屿区笏石镇笏西路以东,北埔路以西,兴秀路以南,大营路以北的区域内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二、截至10月7日3时,全市无高中风险区。
莆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7日
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全市文旅行业
有序恢复开放运营的通知
根据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35号通告精神,全市各级旅游景区、公共文化服务场馆、文博场所、电影放映场所、文化娱乐经营场所、网吧等文旅场所于2021年10月8日起全面恢复正常开放运营。为有序推进全市文旅行业开放运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场所设施消毒措施。要认真按照落实《关于印发<莆田市新冠疫情防控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莆疫防指〔52〕号)文件要求,制定卫生清洁管理、消毒等方案和制度,对空调通风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处理,落实好开放前和日常的各类场所的空间、设施消毒工作,既要确保消毒效果,又要避免过度消毒。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分别按照文旅行业防控指南的要求,落实好“限流、预约、错峰”和“测温、验码、戴口罩、一米线”等要求,室外景区同一时间段接待人数应控制在最大承载量的75%,其他文旅场所同一时间段接待人数应控制在最大承载量的50%以内。
三、加强人员健康管理。要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完成全过程疫苗接种,未完成的要督促及时补种,并定期开展核酸检测。要加强人员出行管理,坚持非必要不出境、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对健康情况出现异常的,要督促及时到医院就医。
全市文旅所有场所、单位、行业等均应在落实好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51号)和行业指南要求的基础上有序开放和经营。各县区(管委会)文旅部门、市局相关科室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促进文旅行业全面恢复运营开放。
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