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指南
2017-05-04
丹麦旅游签证或丹麦个人旅游签证,应准备的签证申请材料:
1、一套填写正确的"申根签证申请表格" , 需原件
照片尺寸应为护照照片尺寸,照片背景为浅色,照片为半年内所照。(照片要求)
1)一张(尺寸为35mm*45mm)免冠照片。
2)于近6个月内拍摄。
3)彩色照片,背景为淡色。
4)照片须显示整个脸部,照片必须露出双耳。
5)请在照片背面标记出你的中文姓名。
2、护照,要在您的签证过期后仍然有效3个月.
1)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护照最后一页黑色碳素笔签名(中文姓名)。
3)护照至少留有连续2页的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4)如护照换发,请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
5)如申请人非中国公民,还应出示其有效的中国居住证复印件。
4、申请人护照的身份页的复印件(如有延期页,须提供延期页的复印件)
5、保险:能覆盖在申根地区的实际停留时间,且最低3万欧元 (300,000人民币) 保额的医疗保险。原件和复印件
6、能显示以前的出国旅行的信息的证件; 如旧护照上有以前的旅行信息,须提供旧护照
7、申请费,请查询现在的申请签证费用
8、非中国公民还需要提交您有效的中国居留许可。复印件可接受
9、机票预订单: 当申请多次入境旅游签证时,首次出访的机票预订单。注意: 需为确认的往返机票。机票应该在签证颁发后出票付款
10、未成年人(18 岁以下): 学生证 + 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原件,包含如下信息: 完整的学校地址及电话,准假证明, 批准人的姓名及职位,复印件一份。未成年单独旅行或者和单方家长旅行时:1)(当未成年人单独旅行时)由双方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出具的,或者(当未成年人跟随单方家长或监护人旅行时)由不同行的另一方家长或者监护人出具的出行同意书的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在中国境外办理时由境外相关政府机构办理该公证。2)家庭关系或监护关系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
11、户口簿原件(无需翻译): 及户口簿所有页的复印件 (只针对中国公民)。
12、住宿证明: 涵盖在申根国家停留期间全部酒店预定或住宿担保。
13、旅行计划: 能够清晰展示旅行计划的文件(交通方式预订, 行程单等)
14、申请人偿付能力证明: 最近3 至6 个月的银行对账单, 无需存款证明。在职人员: 盖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附上英文翻译) ,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准假证明。退休人员:养老金或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未就业成年人: 已婚者: 配偶的在职和收入证明 + 婚姻关系公证书(由外交部认证).如果单身/离异/丧偶: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请注意使馆/领馆在合理的情况下,在审理签证申请的过程中有可能索要材料清单以外的材料。 请注意,申请人按照材料清单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不保证一定获得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