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寓意长治久安。原为正定、获鹿两县辖地,1941年3月划归市辖,属三、六两区;1947年12月全市改划为八个区,这里主要属五、八两区;1950年8月五、六、七、八4个区合为五、六两个区,这里属五区;1953年12月五、六两个区合并为郊区,这里即属郊区;1958年正式建区,以辖区长安路命名为长安区;1968年改称东方红区;1980年复名长安区;2001年3月全市改划为五个区,长安区管辖范围有所调整,将裕华路办事处、东大街办事处、裕东办事处共3个办事处划归裕华区,另接受正定县划来的西兆通镇、南村镇2个镇和原郊区划来的高营镇共3个镇35个行政村,区名仍称长安区。
长安区行政区域界线:从裕华东路中心线与建设南大街中心线交汇点起,沿裕华东路中心线向东至京深高速公路西路基沿线,沿高速公路西路基沿线向北至石德铁路上行线中心线,沿石德铁路上行线中心线向东至藁城市界,沿藁城市界向北至滹沱河中心线,沿滹沱河中心线向西至胜利北大街中心线,沿胜利北大街中心线向南至石津总干渠中心线,沿石津总干渠中心线向东南至北二环东路中心线,沿北二环东路中心线向西至胜利北大街中心线,沿胜利北大街中心线向南与建设北大街中心线相接,沿建设北大街中心线向南至界线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