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两地《川剧保护传承条例》正式施行
2024-09-04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川渝两地人大为保护传承发展川剧而制定的《重庆市川剧保护传承条例》《四川省川剧保护传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9月1日起同步施行,为川剧振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条例》是川渝两省市人大共同确定的协同立法项目,对川渝两地协同推进川剧保护传承的合作机制、合作内容、合作方式进行了明确,同时支持川渝两地联合开展川剧的省际、国际交流,以及与其他剧种和艺术门类的合作交流。这是全国首次在文化领域开展的省际实体性协同立法。
《条例》规定,两地将联合建立川剧保护传承合作机制、川渝川剧名家库和常备剧目、曲目、演出资源库等,通过定期联合举办川剧节、青年演员赛事、联合办学等方式,着力推动川渝协同开展川剧保护传承。
两部《条例》均注重对人才的培养。针对川剧人才培养问题,分别从人才培养、职称评定、薪酬激励、社会保险、转岗就业等方面做出规定,目的是让川剧传承创新发展后继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