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达28个
2021-05-26 新疆日报
5月22日是“国际生物多样性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获悉,截至目前,新疆已建立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28个,总面积183450.56平方公里,占全区面积的10.8%,其中国家级15个、自治区级13个。自然保护区的不断建立和完善,为新疆野生动植物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撑起了保护伞,有力推进了新疆生态文明建设。
自然保护区是保护有代表性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而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新疆自1980年建立第一个自然保护区——塔城野巴旦杏自然保护区以来,历经41年发展,自然保护区从无到有,在南北疆各地陆续建立,覆盖了森林生态、野生动植物、湿地、荒漠等,精心呵护着新疆的绿水青山。
位于精河县以北35公里处的艾比湖是新疆最大的咸水湖,面积曾达1200平方公里,是天山北坡的天然屏障。然而,多年来由于周边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用水量的增加,流入艾比湖湖区的水量持续减少,湖面逐步萎缩,最小时缩减至362平方公里。
为改变艾比湖的生态环境,保护生活在湿地的野生动植物,2000年,艾比湖建立了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2007年又升级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随着保护区级别的上升,艾比湖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并实施了一系列生态恢复和治理工程,如生态补水、退沙还草、退耕还林等。通过多年持续有效的治理,艾比湖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目前,艾比湖水域面积恢复到600平方公里,退化的势头得到了有效缓解,不断扩大的湿地面积和植被覆盖率,让这里成为野生动植物的天堂。据统计,保护区现有野生植物579种、脊椎动物327种,其中鸟类种类从2000年保护区建立初期的111种增加到目前的267种,艾比湖已成为新疆鸟类重要的栖息地和中转站。
艾比湖的变化是新疆不断加快自然保护区建设的一个缩影。过去几十年来,新疆从法律体系建设、管理制度、科研等方面,为自然保护区搭建起日益牢固的保护网,让越来越多的珍稀动植物得以与人类共享家园。
新疆拥有森林、荒漠、湿地、草原等多种生态体系,是我国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之一。进入新时期,新疆积极推进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摸底评估工作,将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环境敏感脆弱以及其他有必要严格保护的各类自然保护地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
按照计划,到2025年,新疆将完成各类自然保护地的优化整合,初步建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