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威海市高速事故“零死亡”
2020-07-22
安全带被称为“生命带”,驾乘人员乘车系安全带是最基本的安全意识。7月21日,记者从威海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获悉,6月交警部门查处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1514起,乘坐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6945起,累计8459起。上半年,威海全市高速公路实现“零死亡”。
高速交警支队工作人员介绍,在此前处理的一起交通事故中,郑某某驾驶一辆外地牌照轻型货车沿G18荣乌高速行驶至35KM+83M(荣成方向)处时,因调试车载收音机导致车辆偏离方向后急打方向盘,导致车辆侧翻在应急车道内。“所幸车内驾乘人员5人都系了安全带,没有人员出现伤亡。”工作人员介绍,若当时车内有人没系安全带,后果不堪设想。
为进一步提升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意识,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在严格查纠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罚款200元、记2分)的基础上,6月1日起,高速交警支队还将乘坐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罚款20元)纳入整治范围。
高速交警支队各大队加大执勤现场的检查和提醒力度,各执勤点及路面巡逻民警在执勤时,加大对过往车辆的检查和提示力度。检查过程中,对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人和乘车人及时提醒提示,加强宣传警示,提示规范使用安全带,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高速公路通行环境。
另外,交警部门借力科技,提高查处效能。通过高速公路智能交通安全系统,高速交警对行驶在全市高速公路上的机动车进行过车抓拍,启用图像结构化分析软件,对抓拍的海量过车图像自动分析比对,实现对高速公路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数据的快速分析、比对和筛选,提高查处效率,最大限度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经过一个月严厉查处,高速交警支队共查处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累计8459起。因为安全带系得紧,上半年全市高速公路实现“零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