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拿走景区球石受阻妈妈发飙:花140门票拿块石头咋了?
2019-08-12 大众网·海报新闻8月9日讯(记者 张稳 张海振)
近日,一段内容为“游客拿长岛景区内球石被制止后发飙”的视频在网络上引发热议。针对此事,烟台市长岛县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拾捡、带离或者擅自采挖球石的行为,目前只能采取劝阻、引导的方式。今年10月1日后,《山东省长岛海洋生态保护条例》将会施行,届时,针对拾捡、带离球石的行为,情节严重者或将面临最高2万元罚款。
女游客采石被劝阻发飙,称“140块钱买一个石头,买不了吗?”
据现场视频显示,在山东烟台长岛旅游景区内,一名女游客和丈夫带着孩子同行三人,因孩子捡拾了一块球石遇到工作人员劝阻。在工作人员劝阻过程中,该女子一开始表示自己没有看见警示牌,不知道景区有严禁采拾球石的规定。在工作人员指出景区多个醒目位置放有严禁采石的警示牌后,女游客情绪激动,发飙称“(门票)140块钱,就拿一个石头,买一个石头,买不了吗?”、“这么热的天,巡视别人去,两三岁的孩子你想怎么着”。随后,景区工作人员进行耐心劝导,该女子则以孩子为由不断打断工作人员称,“孩子哭了,就拿一个怎么了,又不是说拿很多,那么沉,我还不愿意拿呢,这么热的天”。
据了解,视频内容发生于今年8月1日,在山东烟台市长岛月牙湾旅游景区内。就在事发景区内多处醒目的地方均放置了写有“球石属国有资产,严禁采拾”等字样的警示牌,同时有广播循环播放禁止采拾球石的规定。除此以外,景区还安排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进行看护和劝阻采石行为。但仍有部分游客以“没看见”、“孩子捡来玩玩”等为借口采拾带离球石。
该景区内工作人员称,每隔一段时间,工作人员就会用推土车把球石往外填补。但是到旅游旺季的时候,景区内的球石都会出现肉眼可见的明显减少。以前在沙滩上根本看不到沙子,全部都是鹅软石。
官方:长岛一年接待游客百万人,一人拿一块岛上就没球石了
8月9日,针对此事,长岛县相关工作人员告诉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球石是国家矿产资源,属于不可再生资源。球石大量流失会造成海岛、海岸线的破坏,从而引发一系列的生态问题。但是以前的一些相关条例只是针对大量盗取、挖掘等情况进行处罚,而对于个人的拾取等行为并没有明确规定。今年的7月份,山东省出台了《山东省长岛海洋生态保护条例》,对拾捡、带离或者擅自采挖球石的行为的处理进行了明确。但是由于该《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所以目前景区工作人员应对游客私自拾捡、带离或者擅自采挖球石的行为,只能采取劝导、引导等方式,并不能强制执行。
“我们现在只能进行劝导,10月1号新《条例》实施以后就可以强制执法,进行处罚了。”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景区正处于以工作人员劝导、引导等方式,让前来旅游的游客更好的了解即将实行的相关条例的阶段。而在工作人员进行劝导的过程中,正好遇到了其中一个捡拾球石的游客情绪较为激动。后来相关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引发广泛关注,但是也让更多人了解到了保护球石的重要性。
“个人拾捡、带离或者采挖球石的情况非常常见,因为球石有图案有花纹。大家伙都很喜欢。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是人之常情。”该工作人员说,但是很多人都忽略了很重要的一点,大家总觉得,就带走一两块没什么大事,但是每年长岛有超过百万的进岛游客,一百万人一人拿两块,那么长岛每年就要减少200多万块球石,没几年长岛的球石就没有了。从2005年前后,长岛旅游火起来之后,游客带走石头这种情况持续了十多年。“等10月1日新《条例》正式开始实行之后,将会在具体执法和属地划分等方面进行一系列的工作,联合所有相关部门多方共同努力去保护球石资源。”
10月1日起,违法拾捡、带离球石者或将面临最高2万元罚款
记者了解到,长岛,历称庙岛群岛,又称长山列岛,由三十二座大小岛屿组成,统划为长岛县。月牙湾位于北长山岛的北端,海滩上由大小卵石堆积成一条长2000多米,宽逾50米的彩色石带,一个个圆润如玉,晶莹剔透,月牙湾的五彩卵石俗称球石。
长岛球石即海滩卵石,当地俗称"雉鸠蛋"、"钢石蛋",其质坚如钢,形状似蛋。长岛球石属石英岩,由富含绿泥石、铁、铜、锰等多种矿物质,经千万年海水冲刷,沙石磨砺,而形成的球状图纹石。石上七彩萦绕,鲜丽夺目,变化无穷,具有较高的欣赏价值。球石是不可再生资源,此外,球石滩也是渔民们的重要生产场所,球石滩上晒的海带,既没有沙土又通风透气,这样海带才会晒得好。每到海带收割季,整个球石滩上会铺满海带。
长岛作为山东省唯一的海岛型区域,海洋资源丰富,但生态系统相对脆弱。长岛球石为不可再生资源,当地多个景区已明令禁止采拾球石行为。今年7月26日,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长岛海洋生态保护条例》。《条例》明确了禁止从事的破坏海洋生态的行为,其中就包括拾捡、带离或者擅自采挖球石的行为,如违反本条例规定,拾捡、带离球石的,由长岛试验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据了解,《条例》是山东省第一部海岛生态保护的创制性立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