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友在大爷海“野泳”后续 调查组望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理
2018-07-04 中新网
几名驴友在大爷海野游(视频截图)
西部网宝鸡讯(记者 鲁鹏飞) 近日,多名驴友在太白山大爷海“野泳”一事引发众多网友关注,几位冬泳爱好者在明知严禁在大爷海里游泳的情况下,仍于清晨时分偷偷下水游泳,并自行拍摄视频放到网络上进行炫耀,此行为引起众多网友的强烈谴责和太白山保护区的高度重视。
新闻回顾:多名驴友在太白山大爷海"野泳" 野泳者或将进入游客"黑名单"
7月2日,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陕西省森林公安局第二分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将对该起事件的当事人进行调查。调查组希望涉事游客能积极与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陕西省森林公安局第二分局联系,主动接受调查处理。
几名驴友在大爷海野游(视频截图)
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回应说,太白山自古以来就是中华大地上的一座名山,是广大民众心中的圣洁之山,太白山信仰遍及关中大地。太白山顶的六个高山湖泊更是太白山朝圣者心中的圣湖,每年阴历六月六朝大山拜神湖的习俗一直延续至今。大爷海海拔3590米,属于高寒缺氧地带,一旦发生安全问题,至少需要4个小时才能到达山下,是得不到及时救治的,在此进行游泳活动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任。同时在该处游泳,不尊重当地文化风俗,亵渎了当地人的情感,行为失范,十分不雅,是一起不守规矩、不文明的旅游行为,更是违背公共道德的行为。
大爷海位于太白山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属于保护区旅游小区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是允许游客进入参观游览的,但是必须遵守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应当服从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管理。涉事游客不顾警告,偷偷下水到大爷海游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也违反了《陕西省旅游条例》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调查组希望涉事游客能积极与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陕西省森林公安局第二分局联系,主动接受调查处理。
责任编辑:张立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