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插上“仲裁翅膀”——主城区交通事故仲裁调解全覆盖
2017-11-27
德州新闻网讯 11月24日下午,仲裁介入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座谈会在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召开。来自仲裁、交警两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深入分析研讨、调研的基础上,共谋我市交通事故处理仲裁调解的新发展。
据悉,2016年1月,德州仲裁委员会在事故大队设立仲裁调解中心,具体负责全市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仲裁工作的管理、协调、指导。2016年5月份,仲裁调解中心在事故大队城南中队设立受理处,启动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调解的试点工作。2017年,仲裁调解中心在德州市区各事故处理中队分别设立经开区、城北、事故大队受理处,遍及城区的交通事故仲裁受理机构体系已经形成。
据了解,自2016年3月德州仲裁委员会被确定为“两化”试点工作单位以来,以该试点工作为契机,积极探索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领域开展仲裁调解工作。交通事故赔偿仲裁实行现场受理、简易程序审理,大大缩短了纠纷解决的期限,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同时,交通事故赔偿仲裁与交警部门的行政调解相比,具有专业性、“一裁终局”和仲裁文书司法执行保障的优点,与法院的司法程序相比,具有快速、简便和非对抗性的特点,因而受到了当事人的青睐。
截至目前,德州仲裁委已在我市主城区实现道路交通事故仲裁调解全覆盖。与此同时,仲裁委在位于陵城区的交警直属五大队设立了仲裁受理处并派员入驻办公,其他县市区仲裁受理交通事故调解工作正有序推进,目前未发生一起出现反复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