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多部门联合规范旅行社租用旅游客运车辆管理
2012-09-07
近日,高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与交通运输局、文物旅游局联合发文,制定出台《关于规范旅行社租用旅游客运车辆的通知》,在全市部署开展旅游包车专项整治行动。
严格落实旅游客运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旅行社与旅游客运企业的活动档案,旅游客运单位不得承运未经旅游主管部门批准的旅行社和个人组织的旅游团队,不得投入营运手续不全、安全技术性能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客车,不得租用未办理道路旅游客运包车证的车辆从事旅游客运。
切实增强旅游客运安全防范意识。旅游管理部门要从具备营运资质的旅游汽车公司选择车辆,严格审查旅游团队客运车辆和驾驶人的资质,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车辆和驾驶人。
严格落实旅行社车辆安全主体责任。旅行社从事道路旅游客运必须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经营申请,办理营运手续方可上路营运。省际旅游、包车客运车辆要配备两名客运驾驶人,并严格依法限定每日驾驶时间,保护驾驶人休息的权利;必须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建立监控平台,加强动态监管。
全面开展旅游客运市场安全整治。交通运输、公安交警、旅游部门要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旅游客运企业、旅行社开展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各旅行社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对无从业资格的驾驶人一律清退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对违规租用车辆行为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王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