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旅游局与全市涉旅企业签定旅游安全工作责任状
2011-08-30 鞍山市旅游局
最近正值旅游高峰期,为强化我市涉旅企业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维护全系统正常的经营、工作和生活秩序,海城市旅游局在与涉旅企业签定年初责任状的基础上,又与旅游企业签定了旅游高峰期安全工作责任状。
责任状上要求全市各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点)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适应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建立安全领导小组,建立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并制定和不断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安全培训工作,坚持事故报告制度和事故分析整改制度,以确保旅游安全无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