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如皋市旅游局高标准办理2010年“B”类提案
2011-08-19
8月17日,如皋旅游局参加了如皋市政协组织的2010年政协委员“B”类重点提案二次办理集中见面答复会,并汇报了2011年旅游局办理去年“B”类提案工作进展情况。
政协委员提案按照办理结果分为三类,即: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在本年度内能够及时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已有明确规定或已被采纳的,为“A”类;所提问题3年内能够基本解决、并制定了解决措施的,为“B”类;所提问题3年内不能解决或需要向上级反映或留作参考的,为“C”类。对列入“B”类的提案,要求一并列入下年度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答复。
近年来,随着人们旅游需求的不断提高以及旅游产业在如皋经济发展转型升级中的地位与作用的日益突显,旅游工作越来越受到全市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如皋市政协委员关于旅游发展提案的数量和质量也在逐年稳步提升。2010年,如皋旅游局接办的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中,共有两件提案被列入2010年“B”类重点提案,分别是第227号提案(加快编制《如皋旅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第359号提案(《设立如皋全国优秀旅游城市标识》)。如皋市旅游局党组高度重视上述两件提案的办理工作,将其列入2011年建议提案工作重点来抓,积极克服各种困难,严密组织,明确责任,确保办理工作按计划、分步骤有条不紊地加以推进落实。目前,第227号提案已按要求得到高标准落实,第359号提案落实工作也正在加紧推进当中。
今后,如皋市旅游局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效率,以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为契机,深入推动旅游业的大发展。(如皋市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