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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旅游局积极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2011-07-13   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根据平顶山市创建办下发的《平顶山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平顶山市旅游局坚持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及时督查督办,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完善领导机构 
   平顶山市旅游局党组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召开了“创文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创文工作。成立了以局长张风岭同志为组长的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部署、协调创建工作开展。明晰创建职责,强化督查督办,确保了创建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二、强化制度,落实工作责任 
    强化文明创建工作三项制度,落实了创建工作责任。一是工作例会制度。每周利用周一例会汇报创建进度,梳理存在的问题,安排下一步工作;二是督查通报制度。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坚持做到发现问题、上报问题、解决问题的良性循环体制;三是责任到人制度。整合全局各科室同志的力量,并主动与辖区各单位联系,整合资源,建立共驻共建机制,合力推进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各项工作,通过完善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了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强化目标,开展专项治理
    按照《平顶山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要求,平顶山市旅游局周五组织全局人员对分包路段进行义务劳动和宣传督导。一是认真落实“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乱停乱放,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治理。二是组织全局人员对严重的城市“牛皮癣”问题进行清理,大力提升市容管理品味。三是对街道两旁的门店周边的卫生情况进行督导,着力改变乱扔垃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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