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泰安楼
广东省梅州市泰安楼位于大埔县县城龙岗村,建于乾隆二十八年(公元 1764年),距今已有241年的历史,是国内极为少见的石方楼,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泰安楼及附属建筑占地面积6684平方米,其中主楼占地2577平方米,两侧书斋占地2764平方米,门坪及花台占地1325平方米,共有200个房间。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泰安楼属砖石木结构建筑,坐东北向西南,呈四方形,长49米, 宽52.6米,门口有宽阔的门坪和水塘。楼高11米,分三层,一层墙宽为0.92米,三层墙宽0.44米,一、二层外墙为石墙,三层外墙壁及内墙为砖墙。因楼外墙为石墙,故该楼俗称石楼。该楼一至三层四周向内设前走廊,一层走廊的柱子为上木下石,二、三层为木柱,三楼前排中厅设有祭坛,为防外患,三层除前廊外还设有后走廊。一、二层不设窗,三层才开窗,并设有枪眼,整座大楼只有一个大门出入,门板镶上厚厚的铁皮,大门顶有蓄水池,供灭火之用。
泰安楼的大门非常独特,乍一看,眼前一座雄伟的门楼,细一看,这楼门原来是镶嵌在墙上的。据说,这楼的主人是做生意发家的,没有功名不能建门楼,后来他灵机一动,就想出了个绝妙的办法做了个假门楼。楼内中轴线主体建筑为平房,分上下二堂,上堂书“祖功宗德”,陈列蓝氏先祖神主牌,并作为祭祀的祠堂,堂左右两侧设有厢房,楼内平房四周为天井,三层方形楼房把主体平房环抱在中间,形成楼中有屋、屋外有楼的格局。
楼的两侧各有一座书斋,是供读书求学的场所,楼内右侧天井有口水井,井水清澈可口,现仍可饮用。兴建泰安楼时有个有趣的故事,楼主人蓝少垣在该楼工程进到第三层时,他把办公地点也搬到二层的一间房子里,规定凡前来领工资的工人,都要手提两块砖到三楼后才来领工资。那时候的工资是每日清算,结果就这样节省了建三层所用火砖的搬运费。据说泰安楼的蓝姓祖公极为节俭,原计划在楼右侧也建一个同样的方石楼,构成鸳鸯楼,后因意外早亡,计划没有实现,成为现在的单片楼,实为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