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指南
2015-12-15
《往来港澳通行证》新证
自2014年9月15日起,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全面启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电子版通行证制作周期不变,启用后仍在有效期内的往来港澳地区通行证(本式)和往来港澳签注(贴纸式)可以继续使用,证件有效期由5年延长为10年。本式港澳通行证持有者可继续申请贴纸式往来港澳签注,也可以申请换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
签证种类
前往澳门必须提前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根据不同的申请取得不同的签证,大多数个人自由行的游客都是申请“个人旅游访问签注”(G签注);未开放自由行的城市只能办理团队旅游L签。
现在赴港澳的签注种类共分为4种:
L签注:即旅游签注,必须随团进出,有效期7天;
G签注:即个人旅游签注,可申请一次或两次进入香港澳门有效,每次停留不超过7天;
S签注:即商务签注,持证人可在3个月内多次往返两地之间,每次可停留7天;
T签注:即探亲签注,该签注分为三类:一个月一次,三个月一次,三个月多次三类。
办理所需材料: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寸免冠彩照4张;
收费标准:往来港澳通行证人民币10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人民币20元/件(取证时收取)。
注意:
1、对于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个人旅游签注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2寸淡底色彩照1张。
2、当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三个月(含)时,出入境管理局不受理签注申请。
3、办理时间:9:00-17:00(周一至周六),出证时间为10个工作日。
4、办证地点:各区级出入境管理局。
出入境/海关规定
持中国护照经澳门前往其它国家或地区的过境旅客如能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包括持有前往目的地的有效入境证件及供海外旅游并已经确认的续程车/船/机票,可于每次入境时获准逗留7天而无需事先领有进入认可。
澳门政府对以海路进出的旅游人士征收离境费,每人19澳门币,离境费已附加于船票票价内。对于以航空方式进出澳门的旅客,空运公司发出运输凭证时向年满两岁的乘客征收乘客服务费90币元及机场费20澳门币。
海关
旅客进出澳门,除例行检查外,通常无需办理报关手续。旅客可随身携带自用及适量的物品进出境而无须向海关申报,每名入境旅客可免税携带葡萄酒及烈酒各一公升,以及不超过250克的烟草类,包括200枝香烟、50枝雪茄(每枝重量少于3克)、100枝小雪茄或250克烟叶。此外,所有进口电器用品需缴付5%进口税。离境旅客携带古董、金器、珠宝、收音机及相机等都不用报税。年满18岁的旅游人士从澳门经香港返回原居地时,香港政府可容许免税携带一公升饮用酒类及60支香烟或15支雪茄或75克其它制成烟草。持香港身份证的旅客必须离港不少于24小时才可享有以上免税优惠。
澳门出入境口岸
陆路:关闸边检大楼(拱北口岸)、路氹边检大楼(横琴口岸)、跨境工业区边检大楼(须持有园区之通行证方可通行)
海路:外港客运码头 • 内港客运码头 • 氹仔临时客运码头
空路:澳门国际机场 • 外港客运码头(直升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