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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发票

发表时间:2011-10-23

一.发票开具注意事项:

1.如您需要开具旅游发票,请提前联系客服人员,告知发票抬头与项目,发票将会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在您旅行后一个星期之内寄送到,门市预订与现付的旅游者可以直接开发票。

2.旅游发票抬头、项目请详细告知客服人员;发票一经开出及寄出,如因您的原因要重新开发票,我们将收取产生相应的手续费及税点。

3.发票项目可填写如下项目:旅游费,团款,团费,旅游综合费,代订租车费,代订住宿费,代订餐费,代理考察费,会务费等;发票金额只能按照旅游合同实际产生如实开出。如有特殊要求,我们只能在相关法律与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尽量满足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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