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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09-23
上海领区说明 | |
可在上海领区办理的省份:护照签发地或常驻地在上海领区范围内即可在上海提交签证申请 常驻地指长期工作、学习或居住的地区。部分国家需要提供领区范围内的居住证。 | |
法国:不限地区 | 意大利:不限地区 |
荷兰:江、浙、沪、皖 | 德国:江、浙、沪、皖 |
瑞士:江、浙、沪、皖 | 西班牙:江、浙、沪、皖、赣 |
奥地利:江、浙、沪、皖 | 匈牙利:江、浙、沪、皖、闽 |
捷克:江、浙、沪、皖 | 希腊:江、浙、沪、皖、鄂、赣 |
比利时:江、浙、沪、皖 | 波兰:江、浙、沪、皖、闽 |
葡萄牙:江、浙、沪、皖、赣 | 瑞典:江、浙、沪、皖 |
丹麦:江、浙、沪、皖、赣 | 冰岛:江、浙、沪、皖、赣 |
挪威:江、浙、沪、皖、赣 | 芬兰:江、浙、沪、皖、赣 |
斯洛伐克:江、浙、沪、皖、鄂、赣 | 斯洛文尼亚:不限地区 |
立陶宛:不限地区 | 拉脱维亚:江、浙、沪、皖、闽 |
马耳他:江、浙、沪、皖 | 卢森堡:江、浙、沪、皖、闽 |
爱沙尼亚:江、浙、沪、皖、闽、赣 | 列支敦士登:江、浙、沪、皖 |
基础材料(必须提供) | ||||
序号 | 资料清单 | 原件 | 复印件 | 资 料 说 明 |
1 | 护照 | 1本 | —— | ★ 护照必须在签证过期后,至少180天有效 ★ 护照末页需本人用蓝色或黑色圆珠笔、水笔亲笔签名(适用于旧版护照) ★ 若申请人有旧护照,则必须提供,如遗失请提供遗失证明(本人手写遗失说明或者由派出所出具的遗失证明) ★ 至少有两页(无需连续)可供使用的空白签证页 ★ 护照无破损、刮痕、划痕或修改的痕迹。 ★ 如有旧护照,请务必提供;如旧护照遗失请提供遗失证明(手写遗失说明或者派出所开具的遗失证明) |
2 | 个人资料表 | 1份 | —— | ★ 字迹清晰,填写完整的个人资料表。其中父母姓名生日必须填写。 |
3 | 照片 | 2张 | —— | ★ 申请人在半年内的白底彩色照片,大小为两寸(35mm×45mm),正面免冠嘴巴合拢。 |
4 | 身份证 | —— | 1份 | ★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在身份证有效期内。新版身份证必须正反双面都复印在一张A4纸上 ★ 在中国居住的外籍人士,请提供在中国国内有效的居住证件或停留证件(外籍人事请提供此文件的原件) |
5 | 户口本 | —— | 1份 | ★ 完整的全家户口本复印件(包括首页,备注页,不能有缺页) ★ 若夫妻不在同一户口本上,请提供配偶的户口本 ★ 集体户口的必须同时复印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地址页)及本人页 |
6 | 资产证明 | 请尽可能多 的提供这方面材料 | ★ 工资卡或养老金卡(信用卡除外)最近六个月的进出账单原件(必须有银行盖章及本人名字,余额不少于30000元) 以下为可选材料,建议尽量提供: ★ 房产证、行驶证、股权证、理财证明等一切可以证明申请人经济情况的材料、文件 注意:请不要临时性向银行账户存入大笔资金,领馆默认此举为骗签行为,一律拒签 | |
7 | 结婚证&离婚证 | —— | 1份 | ★ 已婚/离婚人士请提供结婚/离婚证复印件 ★ 如遗失结/离婚证,请到婚姻登记管理中心补办,如无法补办,请提供该机构开具的夫妻关系证明。(需由该机构的信笺纸开具,写明双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居住地址,且证明其夫妻关系,并要有该机构负责人签名盖章) |
在职人员 | ||||
营业执照 | ★ 申请人公司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 非事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注意:需有最新的年度年检章,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如提供不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请本人提供解释信加盖公司公章及工作证复印件) | |||
在职证明 | ★ 申请人在单位的职务、月薪,在现在工作单位工作时间、目的地、行程日期、准假天数,标注营业执照注册号码,说明谁承担费用并保证其遵守当地法律以及按时返回中国,单位保证申请人回国后保留其职务 ★ 要向领馆提供能够查询的准确单位地址、单位电话;签字人姓名、职务(请负责人手写中文签名)并加盖公章 ★ 特别注意:在职证明不能由本人或者同行人签名;如申请人为法人代表,则需其他负责人手写签名;请用英文黑色字体打印,手写无效,请勿在上面标注“仅供签证使用”等字样 | |||
备注 | ★ 公司法人出行,请提供近半年的公司公账流水或税单(如法人公司是免税的请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文件) | |||
退休人员 | ||||
退休证 | ★ 已经退休的人员需要提供退休证复印件(录指纹当天请携带原件备查) | |||
无业、家庭主妇及自由职业者 | ||||
结婚证公证 配偶、资助人材料 收入来源(自由职业) | ★ 家庭主妇、无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如已婚均需要提供结婚证公证认证 ★ 无业已婚成年人需提供配偶单位英文在职证明原件1份(使用单位抬头纸,加盖公章,内容要有工作年限,月收入,职位,负责人职务与姓名并且手写签名,单位地址、电话、传真号码),配偶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配偶银行借记卡对账单明细,要有近6个月往来的银行流水账单(银行流水单中最好体现工资字样、奖金字样等),须提供至申请签证日期为止,活期余额不少于20000元,并且须加盖银行公章。(信用卡不能使用) ★ 无业未婚成年人需提供父母双方手写担保书,父母双方单位英文在职证明原件(使用单位抬头纸,加盖公章,内容要有工作年限,月收入,职位,负责人职务与姓名并且手写签名,单位地址、电话、传真号码),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父母的银行借记卡对账单明细,要有近6个月往来的银行流水账单(银行流水单中最好体现工资字样、奖金字样等),须提供至申请签证日期为止,活期余额不少于20000元,并且须加盖银行公章(信用卡不能使用) ★ 自由职业者手写收入来源证明并且提供相应收入证明(银行近半年流水单、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股票交易单等) | |||
学生、学龄前儿童 | ||||
准假信 公证认证 出资人资料 | ★ 学生所属幼儿园/学校开具的学生证/学籍卡清晰复印件(录指纹当天请携带原件备查) ★ 幼儿园/学校准假信,内容要求:姓名、所在班级、目的地、行程日期、准假天数、说明谁承担费用并保证其遵守当地法律以及按时返回中国,有供领馆查询的准确学校地址、学校电话;签字人手写签字姓名中英文须一致、签字人职务,并加盖学校公章,特别注意:用英文黑色打印,手写无效。 ★ 毕业证书\录取通知书:如学生在升学阶段时须提供毕业证书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录指纹当天请携带原件备查) ★ 旅行费用支付证明一份,需有支付方亲笔签名,以及支付方近6个月的流水账单一份,活期余额不少于20000元,并且须加盖银行公章(信用卡不能使用) ★ 18周岁以下申请人按照实际情况需要办理公证认证:1、和父母共同出行,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公证认证 2、和父母一方出行,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公证认证、委托书公证(需父母双方共同签字并认证) 3、父母双方都不去,和第三方亲属出行,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公证认证、委托书公证(需父母双方共同签字并认证)以及亲属关系公证书(须认证) ★ 不同行的父亲/母亲请提供单位英文在职证明原件(使用单位抬头纸,加盖公章,内容要有工作年限,月收入,职位,负责人职务与姓名并且手写签名,单位地址、电话、传真号码),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 |||
备注 | ★ 如果已经预定好机票、酒店等与行程有关的内容,请一并提供 ★ 若未做预定,请提供大致的计划,以便确保签证内容的准确无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