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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4-05-06 来源:互联网
近日,甘肃白龙江林区森林公安局洮河分局大峪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卓尼县木耳乡冰固村一村民陈某某家中养有一对野生动物幼崽。民警赶往现场查看,初步判定两只野生动物为狼幼崽(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陈某某称,两只狼崽是他一个月前在大峪林场旗布寺营林区放牧时在一个石洞里发现的,当时这对公狼崽出生不久,估计与母狼失散。
鉴于狼崽体质较弱,还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已被送往洮河分局看守所由民警临时喂养,待与省动管局协调后妥善安置。对于陈某某的非法猎捕行为,正在调查之中。